利郎简约不简单 重拳出击仿冒侵权(2009-05-10
又一起“傍名牌”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正式启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原告利郎(中国)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利郎领带服饰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和不正当竞争案。利郎(中国)有限公司诉请法院判令北京利郎领带服饰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好利郎”商标、立即停止使用“利郎”字号并限期变更、立即注销
www.lilangtie.com域名、公开消除影响和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0万元。
利郎(中国)有限公司最早成立于1987年,是生产、销售“利郎”品牌服装的著名企业,在中国大陆拥有第25类服装商品上的数十件“利郎”商标。利郎(中国)有限公司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使用和宣传“利郎”品牌至今,“利郎”品牌已经成为中国“商务休闲男装”领导品牌,并曾被评为“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省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福布斯2008中国潜力企业”。
被告北京利郎领带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其在商业活动中登记和使用“利郎”字号,在其销售的产品上、网站上突出使用了“好利郎”标识,另外还注册了www.lilangtie.com域名,在网站上进行商业宣传。被告北京利郎领带服饰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被北京市朝阳区工商局查扣了数百件“好利郎”领带、衬衫和商标标牌。
原告利郎(中国)有限公司认为,根据《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告北京利郎领带服饰有限公司突出使用的“好利郎”商标,以及注册和使用www.lilangtie.com域名的行为与原告的驰名商标“利郎”近似,构成商标侵权行为。被告登记和使用“利郎”字号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告的行为恶意攀附了“利郎”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以不正当手段攫取了原告“利郎”品牌的市场份额,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利郎(中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陈镇讲,商标和字号的权利冲突问题是解决傍名牌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关键问题,尤其是近年来有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案件频发,已经成为企业比较棘手的知识产权问题。例如,将他人的知名品牌登记为字号突出使用的,将他人的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并进行使用的,或者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申请外观专利或者商标并进行使用等很多情况。这就是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除了原版的以外,仿冒侵权的大都披着看似合法的外衣当作挡箭牌。从法律宗旨和司法案例来看,司法机关最终都会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在先权利,仿冒者都会付出代价。